您当前的位置: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
学术继承人
就诊流程 来院路线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9号
邮编:132012
电话:0432-65010533
   0432-65010567
   0432-65010666
信箱:jlzxyjhyyyzxx@163.com
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及继承人遴选条件

阅读:345 发布时间:2014-01-14 10:00:19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及继承人遴选条件
 
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及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吉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为了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造就“真中医”,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做好吉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受聘(或返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家。
      2、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担任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家(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底,时间点以下同)。
      3、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受年龄限制,曾经担任全省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往继承人结业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二)继承人
      继承人必须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
      1、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09年12月30日);
      2、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受聘担任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且满2年者;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
      4、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继承人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
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填写《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交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指导老师人选,无异议后,由院领导班子最后确定。
   (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
按照每名指导老师最多选配2--4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科室推荐、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交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最后确定人选。
        

 

 





版权所有·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地址:吉林市长春路9号 邮 编:132000 网址:www.jlzxyjh.com
联系电话:0432-65010567、0432-65010533
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的依据问题。
吉ICP备14000575号 吉市卫网审【20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