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普法!“宪法宣传周”正在进行时!
阅读:124 发布时间:2019-12-06 09:32:00
“宪”在普法!“宪法宣传周”正在进行时!
2019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鲜明。二是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整体联动。三是突出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内容丰富,让宪法精神真正的活起来、落下来,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宪法宣传一直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在法治建设当中当好带头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宪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在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当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四是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宪法宣传,把宪法讲准、讲透、讲活。
近期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全民普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更加注重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来推进全民普法,特别是始终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全民普法的深入进行。二是更加注重人民群众需求,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追求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宣传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宣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这些热点、难点的法律解释,来增强普法的实效。三是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法治实践和普法活动。四是要要注重基层依法治理。把基层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