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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阅读:495 发布时间:2021-01-24 10:00:00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精准、三确保”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
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鼓励大中专学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省内人员非必要不离辖区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二、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吉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三、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吉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
 四、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返(来)吉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返(来)吉人员提前3天以上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求商家提供“冷链三证”,不采购不明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时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进口冷冻生鲜食品存放、储存要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不提倡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冷冻食品。接触快递货物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七、春节期间减少聚会、聚餐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场所,注意个人卫生,不握手、勤洗手、戴口罩、多消毒、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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